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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陜等公佈階梯電價聽證方案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0日 2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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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的居民用戶不漲價

  ●低收入群體將享免費電量

  本報北京5月9日電記者馮蕾今天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近日各地陸續召開了階梯電價聽證會,由於居民階梯電價在方案設計原則上,已明確規定80%的居民用戶不漲價,因此,對絕大多數居民而言電費支出影響不大,部分低收入群體還可能減少電費支出。

  目前京滬陜等省市已公佈階梯電價聽證方案。北京市階梯電價公佈了兩個聽證方案,電價維持不變的第一檔月電量分別定為230度和240度,超出部分上調價格。上海的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方案分為月度、季節性月度和年度實施方案。上海市第一檔對應的電量上限為戶均每月260度,超出部分上調價格。陜西聽證方案第一檔用電量為120度。有關專家表示,從各地公佈的聽證方案看,目前各地階梯電價具體試行方案存在一些差異,分檔標準不一樣。第一檔電量標準最高的超過250度,最低的不足150度,相差近1倍。

  居民階梯電價在制度設計上,第一檔電量覆蓋80%的居民用戶,電價不做調整,用電量較多的約20%居民用戶電價適當上調,確保了大多數居民用戶電費支出不受影響。從各地聽證方案看,均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設置每月10或15度的免費電量,體現了對低收入群體用電的價格優惠。對低收入群體給予一定的免費電量,對少數用電較多的高收入居民家庭實施高電價,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

  我國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自2008年開始研究,于2011年11月正式出臺,從醞釀到出臺曆時4年。在此之前,部分省市如浙江、福建、四川等省已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2011年11月我國出臺《關於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近期,各地陸續召開聽證會後階梯電價將進入實施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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