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土地利用規劃不得隨意調整修改 違規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2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5月7日訊(記者 曹嫻 通訊員 萬波 譚煜)省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的《關於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與修改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結構和佈局安排。若在規劃調整和修改過程中虛報資料,或弄虛作假騙取批准、越權審批或者不經批准擅自調整或修改規劃的,將依照相關規定依法予以撤銷規劃,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何種情形下能夠修改?《通知》指出,一是由於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國家和省重大建設項目用地的需要,確需改變現行規劃的,經依法批准,可以進行修改;二是因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單獨選址項目、安全及環保等特殊項目建設需要,或選址在有條件建設區的其他項目建設需要,在不改變現行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主導方向,不突破規劃約束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的前提下,經依法批准,可以進行局部修訂。

  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若需調整,應走哪些程序?《通知》明確規定:申請對省政府審批的規劃進行修改的,必須先經市州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請;申請對市州政府審批的規劃進行修改的,縣級政府要向市州政府提交申請。待申請通過後,再由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委託具有土地規劃相應資質的單位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編制規劃實施評估報告,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提出是否修改意見,確需修改規劃的,由具有土地規劃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規劃修改方案,修改後的規劃由縣級政府報市州國土資源部門,再由市州國土資源部門報市州政府審批。

熱詞:

  • 土地利用規劃
  • 通知
  •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 修改意見
  • 隨意調整
  • 法律責任
  • 用地規模
  • 國土資源部門
  • 市國土資源
  • 城鄉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