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擴大立法的民意基礎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3: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漢網-長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擴大立法的民意基礎

  本報評論員 付小為

  日前,市政府法制辦將《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在官網上公佈,懇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提出修改建議。

  該意見稿涉及從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管理、安全管理到應急處理、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的內容,但從一些媒體的解讀來看,諸如不得在車內飲食、不得帶寵物上車、不可帶氣球、扁擔上車等要求受到了較大篇幅的報道,其他問題則相應地作了弱處理。

  媒體的報道視角往往有著自身的標準,大眾性、趣味性等等,而將這樣的標準放在地方立法的解讀上,可能有一定程度的誤導之虞。

  事實上,飲食、寵物等問題,在其他有軌城市的相關立法公佈時就多有討論,而各地在這類生活習慣、文明習慣等方面的規定多大同小異,並不乏帶有地方特色或針對性的要求。以探討社會風氣再怎麼也不為多的思路來看,媒體的操作自有其道理。然而,回歸到一項交通管理條例的本質,安全性是不可偏離的核心。實際上,條例既不旨在矯正社會風氣,僅由個別約束性條款扭轉風氣或習慣也不現實。

  進一步而言,各界意見和建議可以是廣泛和多樣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脫離了安全中心,討論可能陷入泛泛而瑣碎。對比其他城市立法,依據市民或專業性或常識性所知,建立更為完善的,從日常管理到應急機制再到責任承擔的細緻規定,恐怕更接近徵求意見以期的效果。

  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立法,自覺地將民意考慮其中的情況已經越來越普遍,市法制辦的這次面向社會徵詢符合了這樣的趨勢。以法制辦方面的表述,由於這部法規和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相信市民一定也有話説。不過,在肯定法制辦做法的同時,有這麼一個問題,如何確定一個法規是不是與市民生活相關,或者説,民意基礎是不是只在個別法規的制定上成立,立法對民意的考量該不該常態化?

  我們時而聽到,立法的地方利益化、部門利益化,它們往往是立法權為一方把持所致。一些地方嘗試著引入委託第三方立法機制,其結果有好有壞,更多時候,結果的不理想還在於受託方競爭機制有待形成。也就是説,不管作出什麼樣的方式調整,一個必須認識到的事實是,立法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只有通過多方利益主體充分討論、商議,才能更好地保證成文規則的公平性。基於此,民意在立法過程中有著不可或缺的地位。

  在此之前,市政府法制辦已主持多方專家參與了就徵求意見稿的專家論證會,在一定意義上避免了“一家之言”,包括此次徵求意見以及未來可能的立法聽證會,應當説,此度立法納入意見考量範圍的主體是廣泛的。不過,客觀而言,尚不能過早地為這場未結束的立法博弈下一個定論。

  更長遠看,既然擴大立法民意基礎的共識正在逐漸形成,有沒有可能更進一步推進徵求意見、立法聽證會的常規化、固定化?這或許可以是武漢率先嘗試的又一個方向。

熱詞:

  • 民意
  • 立法機制
  • 立法過程
  • 報道視角
  • 地方立法
  • 部門利益化
  • 受託方
  • 軌道交通
  • 立法權
  • 帶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