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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改革難鋪開,根在博弈後移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6日 0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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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情況複雜,直接涉及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從2008年開始,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在局部範圍內進行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但目前尚未全面運行實施。(《京華時報》5月3日)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已經過去四年了,不但5試點省市不約而同地遇到“推進難”現象,多數地區仍在實地調研、觀望階段,而且在廣東省市還掀起了“提前退休潮”,這預示著,這項關乎公眾切身利益的改革很可能半途而廢,無功而返。

  現行的養老金制度需要變革,這似乎已達成社會共識,幾乎沒有人反對。但是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為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腸梗阻”,問題出在利益博弈上。中央政府基於財政不堪負重,用變革的手段來力促進養老政策的推行,地方政府處於地方利益考量,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而廣大事業單位人員基於自身利益受損(越改越少)的現實因素,堅決反對這項制度推行。

  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出臺,實際上都是一個涉及多方利益重新調整的過程。換句話講,各利益相關方博弈是自然、合法和公正的。事業養老金改革之所以出現“推進難”,根源在於博弈後移上,因為,博弈不該出現政策頒布實施後,而應移到公共政策制定前。惟有建立起充分參與、公開博弈的前置機制,利益的調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事業養老金更是如此──對事業單位人員來講,追求的底線是退休金不能“越改越少”;而對政府來講,追求的是社會保障事業的穩步推行。

  值得關注的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非第一次“鋪開難”,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發《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在雲南、江蘇、福建、山東、遼寧、山西等省開始局部試點。與此次出臺的政策相似,博弈也是出現在政策實施後,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長期以來,我國在出臺各項公共政策時,都不同程度地缺乏一種利益博弈的前移機制,從而導致政策實施後,各方利益主體出現了討價還價、加以抵制、推諉扯皮等現象,以至於不少國家政策出現了“推進難”,甚至名存實亡。現實中,類似例子可以説俯拾即是,比如“加名稅”,僅憑稅務局領導的一個電話,就大張旗鼓地徵稅,最終導致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不得不出面來收拾殘局;衛生部出臺的“掛號不超10分鐘”的“夭折”,同樣是政策制定者閉門造車,沒徵求民意的結果;還有,“關艙門半小時內必須起飛”的公共政策,也是沒有博弈前置,才造成這項政策徒有虛名。

  當然,改革需要勇氣和膽識,但也不能像小孩子過家家那樣,隨意性很強,應敞開胸懷,讓大家暢所欲言,讓各種利益充分博弈,儘量做到公平正義,不能匆匆出臺一個改革方案,來試探公眾的承受底線,倘若公眾強烈反對,就收回政策,這不僅會損害國家的公信力,也會影響各項改革的推進。

  因此,國家在制定各項公共政策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多方利益主體博弈問題,應將博弈前移。換句話説,要以各利益方可能出現的抵制或消解政策的行為為出發點,進而制訂出符合多方利益主體的政策。唯此,國家公共政策及法規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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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
  • 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