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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車輛佔用公交車道罰款2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綜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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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4月27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任文婧 實習生 單媛媛 通訊員 雷越)岳麓大道銀北跨線橋匝道西往東,是24小時不允許除公交車外的其他社會車輛通行的。然而昨日上午10時許,岳麓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現場整治時,還是發現不少駕駛員佔用了這條公交車專用車道。

  昨日上午10點25分,一輛停在公交車專用道上等直行紅燈的小車被交警攔下,司機李先生因為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被交警處以200元罰款。

  “根據流量,經過銀盆嶺大橋的公交線路比較多。從去年5月開始,岳麓區交警在此設置了公交車專用道,方便公交車的快速通行。”一中隊指導員彭展介紹,交警之前都是以批評教育為主,從昨起開始,交警將加大整治力度,對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車輛,在高峰時期用移動電子警察抄牌車進行錄像抄牌,對於外地車輛仍以批評教育為主。在平峰期則採取交警現場執法的方式,罰款一律為200元。

  同時,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針對在沒有監控的路口違章現象較多的情況,近段時間,在沒有電子監控的路口,交警部門都會增加移動電子警察抄牌車,對違法行為進行抄牌。交警提醒行車時應遵守交通法規,按照標誌標線和信號燈行駛,不要亂擠亂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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