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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複製發行地圖 上海市測繪院維權獲賠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0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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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侵犯知識産權案。漢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漢庭公司)因擅自複製修改發行地圖,侵犯上海市測繪院的地圖作品著作權,被法院一審判決賠償20萬元,並在新民晚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原告訴稱,上海市測繪院是具有國家甲級測繪資質的專業測繪單位,擁有《上海城區2010世博版交通圖》、《2010上海城區道路交通圖》等地圖作品的著作權。2011年,原告發現被告漢庭公司擅自印刷《上海城區2011世博版交通圖》和《上海城市交通圖》,並在旗下連鎖酒店大量散發。

  庭審中,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和獲得報酬權。漢庭公司卻斷然否認曾製作、散發過被控侵權的地圖,稱可能是個別加盟酒店或該店負責人製作了侵權地圖,認為這種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當庭比對,法院認定侵權地圖確係剽竊原告擁有著作權的兩份地圖中的“上海城區交通圖”、“上海市全圖”、“軌道交通與公交換乘圖”,只是在色彩、圖形方面做了修改或裁剪。被告向公眾發放侵權地圖,未署原告名稱,也未支付報酬,侵害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法院認為,被告故意實施侵權行為,又拒不承認侵權,且在訴訟期間繼續侵權,在主觀上具有重大惡意。綜合考慮被告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較長、範圍較廣、侵權的作品數量較多,以及經營規模較大、因侵權而獲利等多種因素,法院酌情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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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浦東新區
  • 發行權
  • 判決
  • 署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