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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花”法官被移交司法機關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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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出臺錯案終身追究制

  據新華社電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河南省陜縣人民法院23日重新審理了趙新華交通肇事案。自稱“眼睛花了”判錯案的原主審法官水濤被移交司法機關,成為河南出臺錯案終身追究制後第一個被追責的法官。

  今年4月5日,河南省高法宣佈施行“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只要辦了錯案,不管是調任還是退休,都要追究責任。

  4月17日,新聞媒體披露了陜縣法院法官水濤審理的一起糊塗案:2011年9月16日6時36分,被告人楊新華駕駛重型半挂貨車沿連霍高速行駛時,先撞擊已經發生事故停在行車道內的一輛貨車尾部後,又撞擊快車道內張利強駕駛的轎車尾部,並騎軋推移轎車共同撞擊前方一輛貨車尾部,造成轎車中3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被告人楊新華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今年3月6日,陜縣法院“判處被告人楊新華有期徒刑2年”,理由是“被害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部分經濟損失90余萬元”。但被害人張利強則表示他沒有得到任何賠償。主審法官水濤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當時自己“眼睛花了”,沒看清湖濱區法院出具的賠償復函。

  4月23日,陜縣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經過3個小時的庭審,合議庭認為,再審期間楊新華家屬積極賠償受害人及其親屬15萬元的部分損失,並獲得諒解,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並當庭判決:撤銷陜縣法院之前的判決,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楊新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楊新華當庭表示不上訴。

  三門峽市政法紀工委、三門峽中院分別啟動責任追究程序,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主審法官水濤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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