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版權局: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不應廢除應完善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家版權局今天上午召開“著作權法修改媒體互動會”,就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相關問題與各相關媒體進行互動交流。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媒體互動會上,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王自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相關條款做出解釋,並對媒體關切的問題做出回應。

  有記者提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使集體管理制度完善,功能得到加強,集體管理組織壟斷一直受到爭議,是否意味著支持有問題的集體組織?王自強司長回答,集體管理組織是權利人自治維權的組織,現在集體管理制度不規範,但是不能因為集體管理組織存在問題而廢除,而應該完善。如果作者某些權利不被代理,我們國家將成為無音樂社會,著作權人得不到保障,著作權人在某些權利不能行使的情況下,不能維權,明明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大多數經營企業使用,控制不了市場主體使用,不能在使用中獲利。(周文超)

熱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 著作權法
  • 著作權人
  • 集體管理制度
  •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 修改草案
  • 媒體互動
  • 央廣新聞
  • 國家版權局
  • 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