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同情理解換信任 巧借東風促和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2日 22: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訴訟調解是我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重要方式,是和諧司法的重要內容。在訴訟調解工作中,當事人的信任是法官促成當事人和解的必要前提。

  《聖經》有雲:“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這就是同情;有一句話,在1986年感動了全體中國人,這就是“理解萬歲”。當事人對法官的信任,首先來自法官對當事人的同情和理解。

  法官對當事人的同情和理解,並不一定要對當事人的遭遇感同身受,在當事人看來,也許就是一個微笑、一句問候、一杯清茶、一次讓座,也許就是和風細雨地詢問,親切和藹的回答,耐心專注地傾聽,認真細緻的記錄。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遙想公瑾當年”,若非孔明巧借東風,則“銅雀春深鎖二喬”,妻子尚不能保,又何談建功立業、“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呢?“東風”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當事人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人”,會有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當事人出於對自己權利的偏激保護,往往會不自覺地從根本上懷疑法官的調解行為和調解結果的公正性,但是對其社會關係人的規勸和説合往往非常信任。在訴訟調解工作中,法官“巧借東風”,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特別是當事人的社會關係人進行調解,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説情”是延續已久的一種不良社會風氣,司法領域亦有“案子一進門,雙方都託人”的説法。法官“巧借東風”,向説情者詳細闡明案件的事實、證據、審理過程以及法律依據,熱情邀請説情者參與訴訟調解工作,積極促成説情者自覺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借助當事人對説情者的信賴,因勢利導,既節約了法院的辦案成本,又能促成當事人和解,可謂“一箭雙雕”,同時也在實質上抵制了“説情”的不正之風。

  除了説情者,“東風”還主要包括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並不一定就是民事調解工作的“攔路虎”,也可以是民事調解工作的“助推器”。法官“巧借東風”,要積極引導委託代理人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上與法官達成共識,充分調動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靈活多變地利用委託代理人的特殊地位做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訴訟調解工作中,法官的調解能力並非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在於法官是否真正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在訴訟調解工作中,“司法為民”主要體現在“五心”工作態度方面,也就是處理問題有公心、調解案件有熱心、與當事人溝通有誠心、進行釋法解疑有耐心,努力促成調解有恒心,這是調解成功的根本保證。(鶴崗市向陽區法院紀春花時呈吉)

熱詞:

  • 當事人
  • 1986年
  • 法官
  • 東風
  • 訴訟調解
  • 委託代理人
  • 巧借東風
  • 助推器
  • 聖經
  • 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