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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班的哥沒簽合同 交了7000元社保費卻沒醫保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9日 2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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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車公司表示可退其所繳費用

  本報訊 (記者丁虞、林霞虹)患尿毒症後,陽官亭已花了20多萬元治療費,想要醫療報銷,卻發現繳了社保費,出租車公司卻並未給他買醫保,只是將所繳費用退給他了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發現,在公司開了11年出租車,卻被裁決與公司之間沒有勞動關係,公司不必為其看病負責。陽官亭向白雲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本案昨日開庭審理。

  從2000年8月開始,陽官亭開始在廣州利士風公司從事出租車駕駛工作,2003年11月,承包了公司的一輛出租車。2008年,陽官亭的承包合同到期後,申請繼續做公司的替班司機時,公司並沒有同他簽訂勞動合同。

  利士風公司稱,陽官亭在申請替班司機成功後,便不知所終,沒有出工,也沒上交相關資料,因此無法與其簽合同。

  “2008年,我按要求交了7000元社保費,説是買社會保險用。結果我去報銷藥費時,公司卻説沒有給我買醫保。”陽官亭説。

  公司方並未否定此事,但稱陽官亭上交7000元社保費後,未按規定上交駕駛證、資格證和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無法備案,因此無法為其購買醫療保險。公司方堅持雙方並不存在勞動關係,所以沒有責任承擔陽官亭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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