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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規定中小學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教不得超過6年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6日 02: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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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武漢4月14日電(記者廖君)記者從湖北省武漢市教育局獲悉,武漢淡化中小學教師校籍,規定中小學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教不得超過6年,緩解上好學校難和擇校風。

  “擇校,實質上擇師。”武漢市教育局局長徐定斌稱,目前,名師的管理多數集中在名校。從今年起,武漢市將淡化教師身份管理,淡化教師校籍,強化教師區域管理,使名師更加容易流動。

  同時,武漢還將推進區域內教師“輪崗”,義務教育學校50周歲以下男教師、45周歲以下女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的,原則上要在區內進行交流。各區每年參加區內交流的教師人數要達到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7%以上。

  “教師交流不會拖垮名校。”徐定斌説,“此舉是讓優質學校帶動薄弱學校共同發展,達到高水平的均衡,絕不是將‘一杯好茶變成兩杯白開水’。教師交流不是全員流動,是一種‘穩定+部分流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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