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出差交通餐費報銷免徵個稅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2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11日,正值全國第21個稅收宣傳月期間,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就個人所得稅等問題接受在線提問。

  有網友提出,單位給出差人員發的交通費和餐費補貼是否計徵個稅?每月通訊費補貼是否也是如此?

  盧雲介紹,根據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併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徵個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計徵個稅。

  盧雲還介紹,關於通訊費補貼,如果所在地規定了通訊費免稅標準的,標準之內不計徵個稅,如果未規定,單位發放此項補貼,應計徵個稅。

  盧雲説,根據規定,對於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計徵個稅,但目前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計徵個稅。

  盧雲還説,對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合理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徵個稅;對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計徵個稅。據新華社電

熱詞:

  • 個稅
  •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 免徵
  • 報銷
  • 工資薪金
  • 交通費
  • 因公
  • 之內
  • 不徵
  • 現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