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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路免費帶人違反的是什麼“常理”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1: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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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年前,67歲的李榮壽路上免費捎帶了一個陌生人,結果被當做非法營運要罰3萬元。李榮壽不服,起訴至法院,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卻支持這一處罰。他只好不斷申訴,奔波4年終於盼來了一線希望: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予以抗訴。(4月10日《中國青年報》)。

  車費雖沒拿,合肥市運管處的“證據”卻提供了4元、5元兩種矛盾證詞。騎摩托的生鬥小民,縱然非法營運,以幾元塊車費,怎麼至於要開出3萬元的“鉅額”罰單?不是據錯了法,就是所據的法背離世道人情。一輛舊摩托價值幾何?真的“摩的”司機,對運管處的捉拿、處罰早已爛熟,必然棄車而逃,怎麼還像李榮壽這般不緊不慢坐等罰款?

  安徽省檢察院已經辨明:運管處提供的錄像,沒有現場交易以及運輸情形等連續性的全部場景,無法證明李榮壽和畫面中女士的乘車具有關聯性。詢問筆錄也顯示,“女乘客都已經走了”,她如何能夠進入運管處的錄像呢?又如何提供證人證言説自己乘了李榮壽的車?而且,這證言與錄像中涉及的乘車地點、付費金額等內容相互矛盾。證人名字不清楚,聯絡電話打不通,又不依法出庭作證。運管處的“證據”面目如此可疑,李榮壽究竟是不是非法營運,實已不言自明。

  更令人心寒的是,運管處稱“順路免費帶人違反基本常理”。亦即,運管處認為,助人為樂實在是違背基本常理。看來,他們的“基本常理”就是:天下人都會“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運管處也許馬上要追認説這話的先秦哲學家楊朱為祖師爺了,居然給後代的自私自利者留下這麼一句閃亮的遁辭。不過且慢,他還有“傾天下以利己,一毛而不為”的另一名句,涉嫌栽贓執法以謀部門私利的運管處,對此不知是否還知道汗顏?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強調人與人的友善和睦,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民間則講究行善積德。助人為樂更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的陽光和雨露。也許,不能説合肥運管處就是有意漠視並試圖消損這些陽光雨露。畢竟一個常人,必然趨利避害,這正是亞當斯密所説的“理性經濟人”,這正是推動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然而,人性不僅僅止于經濟人理性,道德與回報也不天然對立,損人利己的事有人幹,雖不利己但利人、甚至利人損己的事情,也有人願意幹。真正的道德,不是鼓吹損己利人的犧牲,而是樂於做不害己、能利人的事情。所謂“順路帶人違反常理”,與強調損己利人的絕對利他主義一樣,都將導致無可挽回的道德敗壞。

  作者:黃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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