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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4月8日電記者 從省人大常委會了解到,《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已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曹文虎介紹,《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從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規範了飲用水水源保護行為,完善了水源管理體制,並有助於水源保護長效機制的建立。據了解,由於特殊的地理、氣候等原因,青海省水資源分佈嚴重不均,水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平均利用率僅為5.24%,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由於地理構造等因素,全省地下水實際供水能力遠低於地表水供水能力,地下水水位下降可能導致的地質及生態隱患尤其突出。“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飲用水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加強全省飲用水水源安全保護迫在眉睫。《條例》的出臺恰逢其時,為確保全省人民喝上乾淨水、放心水,提供了法律保障。”曹文虎説。(作者:龐書緯 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