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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數據洩露案第3被告獲刑5年半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2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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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昨日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經濟數據洩露案又有新進展。繼國家統計局幹部孫振和央行高管伍超明因洩露經濟數據被判入獄之後,泄密案的第三名被告人伍志文,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被北京市西城區法院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法院查明伍志文通過手機短信洩露經濟數據144次。

  記者了解到,伍志文原係金麥龍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伍志文從伍超明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19項,經鑒定為秘密級國家秘密事項,從李某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11項,經鑒定為機密級國家秘密6項、秘密級國家秘密5項。伍志文後將上述秘密事項以手機短信方式向蔡某、孫某、葉某等11人故意洩露累計達144次。

  在伍志文之前,原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副處級幹部孫振向3名證券行業從業人員洩露統計數據共計27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原央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處級幹部伍超明向伍志文等15名證券行業從業人員洩露25項涉密統計數據,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據查,伍超明于2010年1月至6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正式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伍志文等人故意洩露224次,經鑒定,上述被洩露的25項統計數據均為國家秘密級秘密。

  《北京青年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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