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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濟數據洩露案:伍志文泄密144次獲刑5年半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10: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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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原幹部伍超明因洩露經濟數據入獄後,該串案另一人——原金麥龍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伍志文,近日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

  檢方指控稱,伍志文從伍超明等人處獲得國家尚未公佈的宏觀經濟數據共30項。伍志文後將上述國家秘密以手機短信方式向蔡某、孫某、葉某等11人,故意洩露累計達144次。因此,檢察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兩項罪名起訴伍志文。但最終,法院只認定伍志文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對這一判決結果,檢察院提出抗訴。

  據悉,孫振、伍超明、伍志文等人洩露的國家秘密包括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産投資同比增長、國內生産總值(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等九種。“這些經濟數據洩露後,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危害政府的公信力,給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這樣評價危害後果。

  案發後,國家保密局副局長杜永勝指出,我國一些經濟部門在重要的涉密經濟數據保密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比如涉密經濟數據的密級確定問題、涉密經濟數據的知悉範圍限定問題、涉密經濟數據的解密時間控制問題,還有知悉涉密經濟數據人員的審查教育問題等。杜永勝還分析,涉密數據泄密案件背後都有利益驅動:有的通過和證券從業人員建立合作關係,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買賣股票、謀取利益;還有的通過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一些活動,比如講座、懇談會等,獲取高額的講課費用。

  釋疑

  洩露經濟數據如何獲利?

  伍超明在供述中説,他洩露數據從沒有獲利,只是提前把經濟信息用短信發給朋友、校友,“就是想炫耀一下。”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對於研究人員來説,對經濟數據的準確預測可以極大提高自身知名度,這種名氣和對數據的準確預測可以使得其在買方心目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帶來巨大利益。

  除此之外,對於直接參與市場操作的機構或者個人來説,這種對經濟數據的精準預測更是在眨眼之間便可在股票市場上獲取巨大收益。

  鏈結

  去年,西城法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判處孫振、伍超明有期徒刑5年、6年,二人均沒有上訴。案發後,相關部門已經在涉密經濟數據保密管理方面做了認真改進,並組織了專項檢查,對我國涉密經濟數據産生、使用、保管的21個部門進行了專項的保密檢查。(記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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