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程思明:整治“醫患矛盾”切莫開錯“處方”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天,針對“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被殺”事件,衛生部部長陳竺指出要嚴懲兇手、嚴厲打擊殘害醫務人員的罪行。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履行好內部治安保衛職責,確保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得到保護。(2012年2月28日《京華時報》)

  把一個普通的網絡民意調查理解為民眾對“殺醫案”集體式狂歡,並要求媒體報道不能突出仇恨官方表態尚未完結,昨天,衛生部部長陳竺又指出對“哈爾濱患者砍死1名實習醫生並致3人重傷”的事件“要嚴懲兇手、嚴厲打擊殘害醫務人員的罪行。”我們在質問主管醫療衛生工作的衛生部有沒有權力對殺人者量刑定罪的同時,也應該反問,僅僅依靠嚴懲兇手,真的能改變當下醫患矛盾所引發的流血事件嗎?

  在這起悲劇中,雖然我們並沒有看到當事醫生太多的過錯,而受傷死亡的醫生亦非就診醫生,但不能就此否認這不是“醫患矛盾”所引起的問題。在衛生機制不健全,醫療市場混亂的背景下,患者和醫生的不信任,也應該對此有一定的影響,而院方認為“該事件是單一的暴徒傷人事件,與醫患矛盾無關。”則可能會藏匿矛盾,引發更多的新問題。

  對故意傷人的刑事案件理應依法嚴懲,但衛生部不能憑藉著對行業下屬死亡的同情,越俎代庖地把一項案情明了的殺人罪名擴大化,而應該深挖醫患矛盾激化的真正原因。無論是直接製造慘劇的行兇者,還是集體幸災樂禍的網民,其行為和態度實際上都是弱勢群體迫不得已的奈何表現。在法律理應保護弱勢群體的現實語境下,面對醫患糾紛中的極個別患者家屬對醫生手刃的行為,又怎能把一切責任都推到患者身上。

  而從根本上説,疾病纏身的患者與救死扶傷的醫生之間,本應確立起感恩互惠的和諧關係,但是現如今,在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下,“醫患矛盾”呈現出日益白熱化的趨勢,患者在鉅額醫療費用的高壓下,忍耐力最終突破極限,手刃醫護人員的慘劇也就在所難免了。

  即使衛生部“嚴打殘害醫務人員罪行”的方針對於保護醫護人員的安全有所幫助,但是在上文對醫患矛盾的分析之下,無疑是開錯了“藥方”,誇大了“緊張的醫患關係”,有意製造緊張空氣從而突出醫方的弱勢地位。而衛生部《通知》中規定的“急診、病房等重點科室、部位,實行24小時安全監控”則可被看做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典型案例。

  如今醫患關係存在著一些問題,可並非緊張到要以防暴力措施來防範患者。只要合理調配醫療資源,注重與患者的溝通,增強醫療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就能從根本上改善醫患關係和減少與患者的衝突。 況且,“嚴打”的做法並不能“殺雞儆猴”,反而更會激化醫患矛盾,造成更大的反彈,導致更多的犯罪行為發生。

  誠然,我們往往只注重到患者這一弱勢群體,從而忽略了對醫生的生命保護,但也不應該用嚴打的形式來激化矛盾。嚴打殘害罪行,更要制度補缺,也應該加大醫療制度的改革創新,我們應該學會對症下藥,切莫對醫患矛盾開錯“處方”,如果制度性不進行革新,那麼醫患雙方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熱詞:

  • 醫患矛盾
  • 處方
  • 醫患關係
  • 醫患糾紛
  • 嚴打
  • 醫務人員
  • 京華時報
  • 藥方
  • 通知
  • 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