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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道路交通事故調處“玉林模式”紀實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8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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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南寧3月26日電(記者鄒婷玉)廣西玉林市近年來為解決好道路交通事故調處問題,創新整合社會資源,逐漸形成了公安交警、司法、法院、檢察、保險“五位一體”和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一站式服務”新模式,取得了顯著成效,受到廣大群眾好評。

  記者在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第一調處中心看到,一樓交警部門接待大廳的顯眼處,張貼了一張“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流程圖”,值班民警在一旁為群眾答疑解惑。按照門牌提示,依次往後分別是人民調解室、交通巡迴法庭、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第一工作站以及“最終兌現”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一保險理賠中心。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首先對事故調查取證,作出事故認定後,存在異議的當事人可以在事故調處中心自由選擇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中的一種或多種方式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後,通過保險理賠中心就地快速理賠;經過三大調解仍不成功的,則移交交通巡迴法庭立案受理,進入訴訟程序。檢察機關負責對處理交通事故糾紛工作進行法律監督。

  在實際工作中,“玉林模式”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玉林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陳家勳的回答是“六個減少”,即減少了群眾的維權成本,減少了政法機關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入訴訟程序,減少了執法不公和侵害當事人權益的現象,減少了群眾對政法機關的誤解,減少了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發的非正常上訪事件和群體性衝突事件的發生。

  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當事人最擔心的是受到不公正待遇。“‘一站式服務’不僅為事故當事人拓寬了解決矛盾糾紛的渠道,還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事故處理中警力不足的問題,使我們能將更多的時間放在事故責任的認定上,減少群眾對我們的誤解。”長期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淩慶忠説。

  以往當交警部門對事故糾紛調解不成功時,當事人需要提起民事訴訟的,則要在交警部門與法院之間來回奔波,加上社會上一些非法仲介及土律師“擾亂視聽”,將簡單問題複雜化;同時,由於過去沒有專門的交通法庭,分散審理時人員素質不一也會導致裁判尺度不一或不夠公正。道路交通巡迴法庭在調處中心成立、司法調解進駐的“一站式服務”,對解決這些難題發揮著積極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調處“玉林模式”所取得的成效在一串數據中得到印證:2011年,玉林市共接處各類交通事故22737起,其中,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9897起;公安交警部門處理12840起;公安行政調解7672起,佔總數的59.75%;人民調解4032起,佔總數的31.40%;司法調解1136起,佔總數的8.85%。當年,全市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實現了零上訪、零群體性事件的目標。

  據了解,按照“五位一體”模式,玉林市還陸續建立了醫患事故糾紛、勞動爭議仲裁等行業性調解組織。

  2011年,廣西有關部門在全區大力推廣這種“玉林模式”,截至2011年底,廣西103個縣(市、區)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保險部門聯合在公安交警大隊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建成率達到93%。

  “五位一體、三調聯動、一站式”服務工作,在廣西全區取得了交通事故調處工作“三升一降”的良好效果,即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效率明顯提升、調解成功率明顯提升、化解社會矛盾能力明顯提升、當事人司法訴訟成本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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