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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死證明”早該壽終正寢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7日 16: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梅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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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評天下]

  ■陳堯/文 ■朱權/圖

  網曝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規定退休老人花5元買“沒死證明”,並要到場證明自己沒死才能繼續領退休金,否則就認定死亡。當地相關部門回應稱,該證明是指紋驗證表。至於是否賣5元,其稱不清楚,“好像是這樣”。

  要想領取退休金,就得花五元錢購買一紙“沒死證明”;否則,就推定你已經死了,停發你幾百塊錢的養老錢。山東菏澤牡丹區的這種規定和做法,好聽點説是強買強賣、“權力走穴”,難聽點説則是明火執仗地搶劫。

  不可否認,現實裏客觀存在著冒領養老金的現象。但是,這並不足以成為變相強制離退休老人購買“沒死證明”的理由。原因在於,如果有老人已經不幸離世,那一紙“沒死證明”顯然無法讓其復活,然後名正言順地領取養老金;如果老人仍然活在人世,甚至就在相關的工作人員面前,那顯然不需要靠“沒死證明”來領取養老金。從這個層面上看,五元一張的“沒死證明”,更像是當地職能部門“生財有道”、“發財致富”的一種拙劣手段。

  事實上,按時足額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既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必須嚴格履行的一項職責,也是尊老愛幼、“以人為本”的應有之義。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經辦機構和經辦人員除了不能變相強制老人購買“沒死證明”之類的東西外,還應該充分考慮到離退休老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和居住地的遠近,儘量從老人的角度和立場出發,採取靈活、多樣的認證方式,比如上門走訪認證、通過健康體檢進行認證、通過寄髮指紋紙對比進行認證等等,從而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和人性化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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