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主犯聶磊被判死刑 其餘分案將於本月底前公開宣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1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昨日,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聶磊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另有一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節輕微被免於刑事處罰外,分別被判處二十年以下、兩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聶磊以獄友、鄰居、親戚等關係,先後糾集被告人姜元、盧建強、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島群力置業有限公司等開發房地産,在青島市開辦紅星遊樂城、福滿多娛樂城等遊戲、賭博場所,聚斂了大量財富。1998年後,聶磊等為維護組織利益,擴張勢力範圍,吸納、招募部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進入開辦的實體,逐步形成了人數較多、成員基本固定、內部層級分明、組織結構較為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聶磊是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姜元、任昊、李岩、盧建強、熊新為領導者,被告人史殿霖、王群力、劉峰國、安俊宇等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聶磊為組織規定了明確的紀律,對外統稱“聶磊公司”。

  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取得經濟支撐,先後成立全濠實業有限公司,開發、購置如意大廈、明珠花園等多處房地産,攫取了鉅額經濟利益;開設新藝城夜總會,組織婦女異性陪侍、賣淫,非法經營夜總會獲利數千萬元;開設地下賭場,謀取暴利;成立暴力團夥,大肆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提供暴力保護。10多年來,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傷、13人輕傷、8人輕微傷,非法買賣槍支1支,非法持有槍支13支。

  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實現“聶磊公司”在社會上長期稱霸一方的目的,以給組織成員購買高檔車輛、發放公司報酬、裝備通信工具、購置槍支彈藥、給予經濟補償等手段,籠絡人心,強化控制;通過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另案處理),打壓競爭對手,疏通關係,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逃避法律制裁,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性大。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聶磊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首要分子,依法應對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且係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雖然其認罪態度較好,但綜合全案罪行嚴重,決定不對其從輕處罰。法院最終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聶磊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還犯有其他罪行,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被告人也依法受到嚴懲。

  據悉,該案的其餘分案將於3月底前分別在市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等五個基層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本報記者 本報通訊員)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http://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81695000,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

熱詞:

  • 被告人
  • 公開宣判
  • 被判處死刑
  • 主犯
  • 被判死刑
  • 剝奪政治權利
  • 聶磊公司
  • 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陽光連線
  • 新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