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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大盜”石柏魁將上訴律師:已簽字將遞交訴狀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3日 22: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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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3月20日電故宮被盜案19日一審宣判。石柏魁辯護律師黃長勇20日表示,當事人已在上訴狀上簽字,將在方便的時候遞交法院。他還透露,石柏魁本人的狀態和以前差不多,只是覺得自己被判重了。

  19日上午,震驚全國的故宮被盜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宣判。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3000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黃長勇20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石柏魁已經在上訴書上簽字,律師會在方便的時候遞交到法院。他解釋説,選擇上訴的理由是量刑過重,因為判13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律規定盜竊罪判10年以上的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另一種是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黃長勇説,對於“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北京市的規定是6萬元。但現並沒有權威機構認定這幾件展品價值6萬元以上。並且投保價格作為一個“參考”,並不是一個“依據”。這兩者相差很遠。

  對於“情節特別嚴重”,黃長勇認為,應當既符合數額特別巨大,又符合司法解釋的8種情況。但這8種情況在本案中都不具備,故宮和展品都不在這8種情況之列。所以,最後認定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有法律根據。接下來的二審中會更有針對性,針對量刑做進一步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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