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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和商家應互有“避嫌意識”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2日 01: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新聞網-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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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四年級語文課本封面上被植入醫院廣告?日前一則關於《小學四年級教科書居然是醫院的廣告位你怎麼看?》的網帖一齣,引得不少網友議論紛紛。原來,在蘇教版小學四年級(下)語文課本的封面插畫上,一幢醫院大樓上赫然顯示四個字: “博愛醫院”。(3月18日 《南方都市報》)

  面對質疑,不管是封面插圖的創作者,還是教材的編寫者、出版者,都對利用小學語文教材做商業廣告的説法給予了否定。其實筆者也願意相信這只是一種無心之過,而非有意為之。

  但這種無心之過的背後,其實也反映出了很多亟須引起重視的現實問題。以筆者的看法,不管是教育部門還是商家,都應該互相有一種“避嫌意識”,避免商業廣告侵蝕教育領域。站在教育工作者的角度來看,這是一種本分和職責。比如這個引發廣泛質疑的“博愛醫院”上封面事件,不管是插圖的創作者,還是教材的編寫者、出版者,以及最後的使用者,顯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疏忽和大意。“博愛醫院”作為一家全國連鎖民營醫院的品牌,知名度很高,其名稱出現在小學語文課本的封面上,顯然很不妥當。如果涉及教材的各方能夠早點意識到這種不妥,也就免於現在這種被質疑的尷尬了。

  而商家還是應該具備基本的社會責任意識,不該把手伸得太長。最近幾年,這方面被曝光的例子不少,比如有商家以贊助校服的名義,把公司的名字印在學生校服上;有商家利用學生的作業本封面大做廣告宣傳等等。

  商家做廣告是為了給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贏得美名,獲得認同,如果因為把廣告做到孩子們的頭上,侵入教育領域而招致公眾的反感,社會的質疑和輿論的譴責,留下的只是一種惡名和臭名,還如何起到廣而告之的作用?一個連基本的社會責任感都沒有的商家,又如何贏得市場信譽進而獲得市場利潤?

  所以説,教育部門和商家應互有“避嫌意識”,為國家教育事業計,為商家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形象計,都不可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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