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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能生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1日 0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京龍虎網-金陵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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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是精神病的高發季節。就診過程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育問題是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屬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屬很希望擁有自己的孩子,但另一方面又擔心將疾病遺傳給孩子,家庭不堪重負。

  問題1:能不能生?

  正常人群的精神分裂症患病率為1%;夫妻雙方一方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為1/10;夫妻雙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為4/10。故夫妻雙方一方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常人的10倍,夫妻雙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常人的40倍。

  因此,現在一般認為,男女雙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的不宜結婚,如已結婚則不宜生育。

  如果夫妻一方患精神分裂症,另一方精神正常的,可以結婚。至於是冒著1/10的患病風險,還是擔心老來沒有孩子照顧,病人可自己選擇。另外,如果精神分裂症病人能緩解到可結婚、可生育的水平,一般屬於治療、緩解較好的那一部分,將來孩子即便患病從遺傳來説,預後應該相對較好。

  問題2:何時能生?

  如果精神分裂症沒有緩解,家裏人再急著要孩子,也不宜懷孕。精神分裂症緩解以後,病人在30歲以前(含30歲),建議等病情緩解兩年以後再懷孕。理由是病情緩解後,頭半年治療藥物逐漸降至最低有效量,使藥物對胎兒可能的影響降至最小,後1.5年讓病人逐步恢復社會功能,為懷孕後積極執行妊娠保健指導,促進胎兒健康發育奠定基礎。

  當35歲以上再懷孕,作為高齡初産婦可能影響胎兒發育。所以精神分裂症緩解以後,病人達31歲以上,建議病情緩解半年後就懷孕,理由是半年後已經31.5歲,再放2年時間計劃懷孕(夫妻同居2年以上而不生育,稱不育症,故放2年時間是足夠了),已到33.5歲,再懷孕40周(9月余),已經34歲,逼近35歲了。如果這時還堅持病情緩解2年以後才妊娠,那至少33歲才能計劃妊娠,即使到2年時開始懷孕,就進入或超過35歲了。

  問題3:孕後能不能吃藥?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氯氮平歸為B類妊娠藥物,就是人類未發現危險性,而將其他抗精神病藥歸為C類妊娠藥物,就是危險性不能被排除。説到底,就是不肯定其他抗精神病藥致不致畸。即使不肯定,臨床上使用時間長的藥物比使用時間短的藥物更安全,因為使用時間長的藥物沒有觀察到致畸結論,説明它安全的可能性更大。所以,老一代抗精神病藥(或稱典型抗精神病藥)比新一代抗精神病藥(或稱不典型抗精神病藥)更安全。

  已完全緩解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懷孕期不服抗精神病藥,固然無致畸顧慮,但精神分裂症復發率達1/7,因為胎兒致畸的危險性沒有被證明,而停藥復發的危險性是實實在在地存在,利弊權衡,我們推薦帶藥懷孕,帶藥懷孕的劑量多大算是安全呢?我們認為,中等劑量(氯丙嗪400毫克/日)以下較為安全。徐曉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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