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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等9種情形 可享受照顧政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7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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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胡明)2012年中考報名工作從3月9日持續至3月15日,其中3月9─12日為預報名階段,3月13-15日為確認階段。記者昨天從市招辦中招網上諮詢會上獲悉,根據已經制定的“2012年中山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烈士子女等9種情形可享受照顧政策,但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根據該照顧政策,凡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可自行向有關普通高中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和市招生辦同意,可免試直接升入有關的普通高中。而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等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時可加20分投檔。

  此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6種情形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而對於持《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制入戶通知書》尚未辦理戶籍遷移的考生如何報名的問題,市招辦也給出答覆:考生可先按照現在的戶口進行報名,在填報志願前提交入戶通知書、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市招生辦,經審核同意後可以按中山市戶籍考生填報志願。市招辦提醒家長應在高中階段及時辦理好考生入戶手續,否則影響到考生高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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