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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今年中考3月12日開始報名 逾期將不再補報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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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杜娟通訊員李方記者昨天(3月8日)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天津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開始,報名于3月12日至16日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單位履行手續,逾期不再補報。市中招辦對報名條件和要求等做出明確規定。

  按照市中招辦的規定,具有天津常住戶籍(含藍印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天津學校就讀的,在學籍校報名;在外省市學校就讀並要求回津升學的,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凡持有效的《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的人員,在津工作期間,其子女為天津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需在天津申請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應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初審手續,並經持證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連同《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一併交市人事局復核。經復核同意後,由考生持報考登記表連同《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複印件,到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凡符合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台灣學生報考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通知》(津教委中〔2008〕19號)文件規定的應屆台灣學生,可在其就讀的初中學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不具有天津常住戶籍(含藍印戶籍),且已在天津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後,可以非天津考生身份報名。如在津繼續升學,只能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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