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遊客餐前簽字 糾紛先獲賠付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1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本報綜合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綜合報道 青島在該市著名景點嶗山風景區試行新規,遊客吃飯時,店主需要先讓遊客在價格確認單上簽字,一旦發生消費糾紛,遊客可以獲得先行賠付。

  工商和相關職能部門要求景區內所有的飯店菜品必須要製成價格公示牌,懸挂在店內醒目的位置。同時,店家要使用工商部門統一制定印刷的規範菜單,菜單一式三聯,一份由店家保存,一份交工商備案,另一份由顧客在餐前確認價格之後簽字然後自己留存。

  為解決遊客的維權問題,嶗山風景區將出臺旅遊投訴先行賠償辦法,組織景區的業戶簽訂先行賠償協議,景區業戶要先交納一定的消費維權保證金,如果遊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只要能夠提供充足的證據,簽約的業戶又不積極主動賠償,消保委確認之後,可以及時啟用保證賠償金來賠付給遊客,事後再向業戶追償。

熱詞:

  • 遊客
  • 菜單
  • 嶗山風景區
  • 旅遊投訴
  • 菜品
  • 價格公示
  • 追償
  • 著名景點
  • 該市
  • 先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