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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肇事惹風波 海林法院調判結合締和諧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1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平安龍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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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龍江網訊 近日,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院刑事審判庭收到由牡丹江市西安區海南朝鮮族鄉北拉古村村民委員會送來的一面錦旗,上面印有“公正司法、為民解憂”八個大字。

  事情的經過還得從頭説起:2011年11月17時50分,被告人王某受單位領導指派出車,但其醉酒後駕駛長城牌普通貨車拉載六人,從橫道河子鎮駛往牡丹江市。因天黑了望不夠,致使車輛撞擊前方行使的解放牌貨車左尾部處,造成車乘員尹相玉、孔祥平、楊德軍當場死亡。馬文軍、趙長仁、王海歐受傷的嚴重後果。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海歐承擔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案件發生後,因被害人家屬與被告人及被告單位未能達成民事賠償協議,被害人親屬曾多次到王海歐所在單位門前設靈堂、拉橫幅,在當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該起案件起訴至海林法院後,被害人親屬訴訟請求一度達到近百萬元。為了穩定被害人家屬的情緒,考慮到此案件正值“兩會”前夕。刑庭助理審判員姜新坤,沒有簡單的一判了之,而是把雙方當事人約到法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既向王海歐所在單位講明作為車輛所有人在這起事故中應負的責任,又向被害人親屬作釋法工作,講明法律對交通肇事案件保護項目的賠償標準,有效的化解了雙方對立情緒,被告單位同意賠償五名被害人家屬賠償金867,564.20元,並於判決書下發後的五日內全部履行完畢。受傷人員賠償問題也于判決下達後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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