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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被濫用 代表建議對勞務派遣實行行政許可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2日 16: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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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3月9日電 (記者明星)當前,用工領域出現一種歪風:有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簽訂合同時卻將其轉為“派遣人員”;有的單位大規模裁員空出崗位後,大量使用派遣工,規避應當承擔的責任;更有甚者,有的單位把職工分流下崗後,再由勞務派遣公司將其重新派遣到原單位的原崗位工作,而工資福利待遇卻與原來相差甚遠……“絕不能讓勞動者流汗又流淚!”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建議,國家應對勞務派遣實行必要的行政許可,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

  秦希燕説,勞務派遣被濫用等問題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候了,這一用工形式變成了很多企業降低用工成本和規避用工風險的“避風港”。自2008勞動合同法正式確立勞務派遣制度以來,勞務派遣領域呈現出一片井噴的“繁榮”景象。但是,在這繁榮的背後也存在著大量的不規範的現象:許多勞務派遣組織高比例從勞務工工資中提取管理費,甚至剋扣拖欠勞務工工資、不給他們繳納社會保險;更有個別勞務派遣組織與個人勾結,從事多層勞動力派遣或轉讓勞動力等等,勞務派遣被濫用的現象十分嚴重。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並通過司法機關用強制力確保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秦希燕指出,勞務派遣沒有專門立法。目前對勞務派遣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部分條文當中。勞動合同法中規定較為原則,對非法用工打擊力度不大,勞務派遣市場缺乏管理,行政執法力度不夠,勞動者對勞務派遣的性質缺乏必要認識,勞務派遣機制下勞動者集體維權難以有效開展。

  他建議,應該實行必要的行政許可,提高勞務派遣的行業準入門檻。明確界定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以及用工的期限、比例、待遇等,制定既充分發揮勞務派遣積極作用,又能避免用人單位規避法定職責、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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