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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成中委員:規範勞務派遣制度 糾正濫用亂象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2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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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期間,用工關係成為熱議話題,針對勞務派遣市場存在的制度混亂和濫用的現象,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常委歐成中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提出:在我國,勞務派遣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可或缺的就業形態,是實現擴大就業、靈活就業的重要途徑。它有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有序供應勞務、調節供需矛盾等功效,但同時也帶來了就業穩定性差、待遇不公平、勞動者權益缺乏保護的弊端。對此,他建議規範勞務派遣制度,糾正勞務市場濫用現象。

  歐成中委員説,目前勞務派遣市場存在任意濫用、逆向派遣、用工歧視和維權困難等諸多問題,而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法律規定不詳盡;二是監督管理不到位;三是派遣單位資質低;四是社會保險繳費高”。為此,務必要彌補勞務派遣制度中所存在的漏洞,落實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

  為此,歐成中委員建議,首先應完善法規,制定實施細則。勞動合同法出臺前,各地政府對勞務派遣的用工崗位沒有限制規定。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出臺後,雖然對勞務派遣有原則規定,但對哪些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沒有明確界定。用人單位利用法條籠統含糊,尋找到違規間隙。因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認真清理與勞動合同法相悖的政府文件,深入研究勞務派遣用工制度,儘快對勞務派遣的準入崗位、期限、比例、待遇提出專項法律規定,拿出既充分發揮勞務派遣積極作用,又能避免用人單位規避法定職責,侵犯勞動者權益的實施細則。

  其次,強化監管,規範用工行為。為了有效遏制勞務派遣已經出現的濫用現象,勞動監察部門擬應把勞務派遣作為重點檢查的內容,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對超範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超時加班、欠保欠薪、非法職介、維權不暢的情況進行專項治理。

  同時,提高門檻,明確資質標準。勞務派遣單位良莠不齊是加劇勞務派遣市場混亂的直接原因。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勞動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五十萬元”。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但是,門檻過低,導致勞務派遣單位魚龍混雜。勞務派遣單位經營的不是商品而是勞動力,它既具有商業屬性更具有社會組織屬性,因此,不能簡單依據公司法管理,必須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管理範疇,接受行政監督。對勞務派遣單位的市場準入要設立行業標準,要有資質審查,要建立服務檔案,要定期進行服務質量評估,要引入優存劣汰的機制。各省、地、縣批准建立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實行定額控制。勞務派遣單位必須建立工會組織。

  最後,調整繳費,減輕用人負擔。勞務派遣被濫用的深層次原因是社會保險繳費脫離現階段企業的盈利水平,是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用工成本被迫採取的對策。有關部門應該對現行社會保險繳費水平和企業負擔水平進行全面調研,在財政連續高速增長的大背景下,適當使用預算超收部分補充社會保險資金,適當調整社保繳費標準,不能讓企業長期承擔計劃經濟年代政府在社會保險上遺留的欠賬。多部門協調運作,為勞務市場創造一個良好有序的發展環境。(記者 趙健仲 胡博)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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