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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今日表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到2013年3月任期屆滿,屆滿之前需選舉産生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這次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選舉法修改後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進行選舉。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今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李建國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作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説明。
李建國表示,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到2013年3月任期屆滿,屆滿之前需選舉産生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
“這次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選舉法修改後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進行選舉。”李建國稱,做好這次選舉工作,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加強國家政權建設,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廣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李建國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最大特點是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需要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重新進行分配,以更好地體現人人平等、地區平等、民族平等。
李建國表示,為此,我們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重點就代表名額分配的原則以及需要把握的若干問題作了深入論證,並徵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
李建國介紹,在此基礎上,按照憲法和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委員長會議擬訂了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於2011年12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進行了審議,會議決定提請本次大會審議。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