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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開回家才知道別人開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0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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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聊城3月7日訊(記者 淩文秀 通訊員 汪珍磊) 近日,陽谷縣消費者張先生到聊城市工商局東昌府分局投訴,稱自己上個月在聊城市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部轎車,使用一週左右發現車輛好像是買前就開過一段時間。經調解,經銷商給張先生換了一輛新車。

  接到投訴後,工商執法人員立即詢問了消費者張先生所購車輛的具體情況。張先生説,因為買車時比較著急,沒有注意車輛的細節。2月8日,買車一週後,他發現車輛機器蓋上面有許多凸起的斑點,在車前蓋底層的焊接部位,也出現一些明顯的銹蝕,而且這輛車開回去不久,就出現了漏防凍液的問題。張先生表示,他修了一次後,防凍液還是漏個不停,期間共添加了四桶防凍液。出現問題後,他也曾找經銷商討説法,但反復幾次沒有結果,只好到工商局投訴。

  核實情況後,工商執法人員立即與車輛經銷商取得聯絡。在調解中,經銷商稱,消費者接驗新車時未提出異議,且購車已經超過7天。經銷商認為,消費者以為車輛曾噴過漆、買到的車是“二手車”並不屬實。經銷商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車輛後的那幾天出現這些問題他們無法解釋,但如果認為這輛車是翻新車,消費者完全可以找技術部門進行鑒定。工商分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了調解,最後經銷商做出讓步,同意給消費者更換一輛新車,消費者最終也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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