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遼寧明確界定了十一種價格違法行為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7日 0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天,省政府法制辦向社會公佈《遼寧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如果您有意見建議,3月10日前可登錄“遼寧法制網”(http://www.lnlaw.gov.cn)查看徵求意見稿。相關意見建議可發至 信 箱:lnfzb_zhaoyang@sina.com,或通過信函郵寄到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是瀋陽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7號。

  記者在徵求意見稿上看到,經營者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時,不如實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必需的賬簿、單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無法計算違法所得或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模範執行價格法規和政策的單位個人,以及舉報、協助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將受到表彰或獎勵。而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種不正當價格行為是違法

  徵求意見稿界定經營者不得有以下十一種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生産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採取抬高等級或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壓低價格;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行政事業性收費“十二不準”

  徵求意見稿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在收費活動中,提出禁止“十二種行為”:越權審批或自行制定、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無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或超過規定的範圍、標準收費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已取消或停止徵收,仍未停止收費,或收費標準調整後,仍按原標準收費的;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依據越權設定收費的文件實施收費的;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收費的;將職責範圍內的公務活動由無償變為有償進行收費的;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滯納金、集資、贊助以及其他形式變相收費的;利用職權或行業壟斷地位強行收費或強迫接受有償服務的;違反規定代收費用的;不按照規定公佈收費依據、項目、範圍和標準等內容的;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收費行為。□本報記者/高慧斌

熱詞:

  • 違法所得
  • 價格違法行為
  • 價格主管
  • 價格監督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價格歧視
  • 徵求意見稿
  • 意見建議
  • 法制網
  • 操縱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