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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IPO不審行不行?發審委您真該走了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2日 16: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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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不審行不行?”,自從證監會主席提出這個問題後,新股發行改革又一次進入眾人視線,發審委也由此成為尷尬的焦點。

  新股發行的審核程序一直為市場所詬病,在2009年開始啟動的新股發行改革中,審核程序並未有根本性改變,投入的監管資源甚至還在持續增加。據統計,2011年A股市場共發行新股270余只,平均每位主板市場發審委委員經手的IPO公司達42家,如果算上未通過審核的擬上市公司,這個數字會更多。

  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必然會産生各種問題,加上並不能對事後變臉的業績報表負責,發審委肩負著“官辦”的角色,卻只能負責技術層面的審核,也逐漸失去了其作為市場監管方的監管作用。

  必須承認,在市場並不成熟的時候,發審委確實承擔起了挑選優質企業上市的功能,成為投資者和企業之間的橋梁。作為新股發行審核程序的一個組成,發審委的存在在市場監管力度不足、後期懲處力度不夠的情況下,也發揮了一定的制約作用。但隨著市場的議價功能逐步完善,監管力度逐漸加強,發審委就必然面臨著完成歷史任務後退出舞臺的命運,不是此刻,就是將來。

  有不少人擔心發審委直接採用新股發行“註冊制”會擾亂市場。細究起來,真正擔心的還是監管力度和後期懲罰機制跟不上。記憶猶新的是綠大地造假上市,竟然只罰款400萬元,為上市募資款的1%,當事人也只被處以緩刑。這種懲罰力度下,很容易讓人産生發審委還是留一留的想法。

  但監管不夠或者懲罰力度不夠不是發審委必須存在的理由。運用市場天然具有的做空機制,提高虛假信息、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犯罪成本,比讓發審委“看門”都要有力得多。這一點在中國概念股遭遇美國市場集體做空中就能對比顯現,市場就是天然的警察,只要法律法規到位,監管及時,想要渾水摸魚的上市企業的日子不會好過。

  因為發審委的存在,已經出現的各種市場畸形行為更需所有人注意。廣為業內詬病的各種借殼上市事件,就是因為上市資源稀缺帶來的扭曲形態。如果沒有發審委硬性的利潤或者行業的要求,很多中國的優秀互聯網企業不必遠赴納斯達克上市,很多已經連年虧損的上市公司也不會成為炒作重組題材的重點。市場會在合理的秩序下完成其資源配置的功能。

  若發審委現在就退出,對發審委而言可能太早,對中國的A股市場而言卻永遠不算早。A股發展到現在,政府為了保護市場而發出的指令、負責的部門,往往“好心辦壞事”,阻礙著正常的市場發育過程。

  長遠的角度看,不僅僅是發審委,許多其他監管部門都面臨著在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後,或轉變職能或退出舞臺的未來。這也是新股發行改革帶來的信號,無論如何,市場化的改革進程都是在不斷向前的。□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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