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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中國》回應PS事件 希望為攝影誠信樹標桿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9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文匯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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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于2月23日就第九屆《影像中國》全國攝影藝術大展27件“社會記錄類”獲獎作品因涉嫌PS而被取消資格一事撰文,紀實攝影在各級別攝影比賽中屢現“PS門”,但沒有一個主辦方像《影像中國》做得如此高調的──“不留情面”地把自己評選出的獲獎攝影作品裁去半數以上。《影像中國》組委會委員兼秘書長、《中國攝影家》雜誌副社長劉偉向筆者表示:目的是“為中國攝影界樹立一個替‘攝影誠信’説話的標桿,引起攝影界對‘社會記錄類’作品攝影尺度的再思考。”

  儘管如此,不少觀眾仍心存疑問,與其今日“高調”糾錯,為何當初不嚴格把關,從而導致逾半數獲獎作品被取消資格呢?

  早在去年4月,《影像中國》便在“晉城在線”上公佈徵稿啟事,但主辦方幾乎沒有對參展作品進行實質性的規範:第一,主辦方提出“社會記錄類”攝影作品是“以記錄生存生活狀態為基本內容、以形成歷史文獻為目標的攝影形式”,並沒有清楚解釋到底是哪一種“攝影形式”。第二,主辦方在“作品要求”中“鼓勵攝影者用原始精品作品參賽,不限制非寫實類照片進行源於真實的創作藝術”,主辦方竟然只用短短一句話概括“社會記錄類”、“靚麗晉城類”和“藝術類”三類攝影作品的要求……劉偉説:“當時的徵稿啟事確實不細緻、不清楚,我們已經開始制定細緻嚴格的徵稿啟事,並對其中細則進行更深入的解讀,幫助更多攝影人理解,避免出現誤讀。”

  攝影大展沒有給出明確的徵稿細則,參賽者就“不知者不罪”了?“每一個參賽者對不同類別照片的要求都是心知肚明的”,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上海攝影》雜誌編輯張遠榜指出:“攝影圈內的朋友大多都有共識──紀實類、新聞類照片必須是原件,剪裁、調光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是不能使用的。那些參賽者肚子裏打起小算盤,有的為了拿獎,有的為了評職稱,明知不可為而硬要越‘雷池’。”

  一些網友還對大展評委提出質疑:“這麼明顯的錯誤也看不出?”劉偉説:“面對高超的電腦技術,專業技術人員也很難辨認,更何況評委大多為老攝影人,他們不諳高科技,只是憑藉自己的經驗評選好照片。”多次擔任攝影比賽評委的張遠榜對此表示認同:“目前各級別攝影比賽所邀請的評委大多是上世紀三四十年代開始攝影的攝影元老,他們對照片影像的捕捉一定程度上還停留在‘膠片時代’。有些上了年紀的評委看到疑似PS的照片,不是沒有疑惑,只是根據自己的‘膠片資歷’而做出‘照片合格’甚至是‘好照片’的判斷。”

  作為大展評委,憑藉自己的知識背景和藝術成就,根據攝影作品展現的內容、傳遞的信息以及表現的時代精神來選出優秀作品本無可厚非。但當PS照片鋪天蓋地而來時,不能“火眼金睛”辨真偽的話,評委的權威性和可信度也將大大降低。“我們正在考慮添加數碼影像鑒定環節,保證選出作品的‘真’。同時,將在網絡上直播評選過程,借助網絡同攝影愛好者互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劉偉如是説。

  本報實習生 包慧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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