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癌症不同 重疾險賠付各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2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案例:2009年5月,某企業為員工投保《附加重疾保障團體疾病保險》。員工劉某2010年4月因“發現右乳腫物3個月”住院治療。乳腺MR提示右側乳腺結節,右側腋窩小淋巴結,穿刺學診斷為增生的上皮細胞,不除外癌細胞,入院診斷“右乳腫物”。

  入院後進行手術治療,術中冰凍病理報告顯示“乳腺導管內癌,局灶間質浸潤”。於是進行根治手術,常規病理檢查報告提示“乳腺癌,主要為導管原位癌,局灶可見浸潤性導管癌Ⅰ級”。出院診斷“右乳癌T1N0M0Ⅰ期”。出院後,該員工向保險公司提交重大疾病保險理賠申請。

  劉某投保的是重大疾病保險,根據相關條款規定,重大疾病保險責任包含惡性腫瘤,但原位癌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本案處理的關鍵在於根據病理檢查結果判斷腫瘤是否屬於原位癌範疇。

  保險公司經過對比冰凍及常規病理檢查報告,明確腫瘤分級及分期,查閱資料明確原位癌、浸潤癌定義、特點及鑒別要點,研讀條款明確重大疾病險種賠付標準,對本案進行綜合分析,考慮病灶雖主要為導管原位癌,但局灶可見浸潤性導管癌,説明病變已深入發展,腫瘤已部分突破基底膜發展為浸潤癌,浸潤癌無論是否發生癌細胞轉移均符合重大疾病保險賠付標準,因此給予正常賠付。

  保險專家解釋,由於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對惡性腫瘤的定義中,原位癌不在保障範圍內,而保險公司對腫瘤相關病理學知識的理解將直接影響賠付結論,因此必須正確理解原位癌的概念,正確鑒別原位癌、浸潤癌的不同。

  據介紹,重大疾病險種的設計初衷,一方面要對被保險人高額的疾病診療費用進行一部分補償,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因患重病給家庭收入帶來的巨大影響,使真正需要幫助的客戶得到賠付。而將原位癌列入重疾險賠付範疇,不僅會增加相應的費率,還會加重被保險人的心理負擔,所以目前大多數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險責任之外。

  由於原位癌的定義比較專業,往往會因概念不清而引起誤解,因此在客戶投保時,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有責任將保險責任向客戶解釋清楚,以免在出險申請理賠時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對於消費者來説,在購買重疾險時,也一定要認真閱讀保險條款,確認其保障範圍。(商報記者 宋婭)

熱詞:

  • 重疾險
  • 原位癌
  • 浸潤性導管癌
  • 浸潤癌
  • 賠付標準
  • 重大疾病保險
  • 癌症
  • 病理檢查
  • 出院診斷
  • 根治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