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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的錢與我何干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2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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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 張玉勝

  近日,一段成都警察在處理一起違章時教育車主的錄音曝光。錄音中稱,“西方的警察制度與中國不同,西方警察是吃納稅人的錢。我們的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和納稅人交的錢是兩個概念,納稅人交的錢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2月23日《南方日報》)

  這話著實令人吃驚。眾所週知,國家財政的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納稅人向政府納稅,政府才能運轉各級行政機關。這就觸及到一個嚴肅的社會話題:如何看待和使用納稅人的錢。

  這一怪論背後,折射三個認知誤區:一是警察也是納稅人,所以不存在納稅人養警察問題;二是警察的經費來自國家財政,並非納稅人的錢;三是正因為納稅人的錢與我無關,執法時的態度強硬和缺乏微笑就理直氣壯。這究竟是無知導致無畏,還是畸形思維形成的職業慣性,值得探究與深思。

  每個參與交易行為的社會人,都是直接或間接的納稅人。公共財政來源於各種利、費、稅的徵收,國家財政就是億萬勞動者辛勞的積聚,取之於民和用之於民,就是公共財政的實質。只有明白了這個道理,才會對納稅人和“納稅人的錢”産生足夠的敬畏,才會懂得尊重納稅人的權益,珍惜納稅人的貢獻,保障納稅人對財政支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在社會管理中,凡是由國家財政支付薪酬的公務人員,都是靠納稅人養活、為納稅人服務的勞動者,警察也不例外。把“警察也納稅”與“納稅人養警察”對立起來,同樣也是認知的偏差。“我們的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勢必導致只對上級負責而漠視普通人權益的傲慢與偏執。一些為官者更是把公共財政視為自己“私房錢”,慷國家之慨,勞民傷財毫不吝惜。對公務人員進行尊重納稅人權益、珍惜“納稅人的錢”的教育勢在必行,需要補課的不只是這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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