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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廣東仍按舊規定徵稅 原是市民擺烏龍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6日 08: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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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國稅總局三番五次加以明確,9月發放任何月份工資薪金都按新稅法執行,可廣東仍有地市按照2000元起徵個稅?

  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昨日報道,包括廣東在內的多個省份都有民眾反映本月的工資還是按照舊個稅法徵收。廣東省地稅局調查發現,來自佛山的投訴人劉先生自擺烏龍,沒有弄清自己的實際收入而産生誤會,劉先生事後也主動表示了歉意。

  廣東地稅表示,將不折不扣貫徹執行新稅法,歡迎全國媒體監督。

  事件??

  媒體曝廣東按舊規定徵稅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雖然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在9月1日開始施行,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至3500元,但中國之聲新聞熱線連續接到廣東、浙江、四川、江蘇、青島等地聽眾打來的熱線,反應當地個稅徵收標準未執行新稅法,起徵點仍按2000元執行。

  其中,廣東地稅也成為被投訴對象。劉先生是佛山某能源公司供職的一名員工,其本月8號發工資,發現工資還是按照原來的標準2000來徵收。“有按3500元(起徵)的,有按2000元(起徵)的,還有執行兩種標準的都有,我不太明白究竟是怎麼回事。”劉先生這樣表示。

  來自中廣網的消息也稱,在廣州一家公司做財務工作的陶女士也有同樣的困惑,她所在的公司共有11名員工。陶女士在報稅時發現,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的報稅系統上直到現在仍然默認起徵點為2000元。陶女士計算,按照舊的起徵標準,公司員工共需繳納個稅金額1704.09元,如若是按照新的起徵標準,也就是3500元計,則總共只需繳納個稅金額152.67元。

  調查??

  投訴人自擺烏龍産生誤會

  報道一齣,網上一片譁然。

  昨日,廣東省地稅局和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一起,與接受熱線採訪的劉先生取得聯絡。經調查核實,劉先生9月發的工資實際上是按照3500元的扣除標準繳稅的。由於該公司實行績效工資,劉先生沒有搞清楚工資單上自己的實際收入,誤以為是按照2000元扣除標準執行。劉先生發現自己搞錯後,主動對地稅部門表示歉意。

  媒體還報道,劉先生撥打廣東稅務諮詢熱線12366,得到的答覆是,“只有九月份的工資才可以按照新的標準執行。”媒體記者也撥通了廣東省稅務部門12366諮詢熱線,稅務工作人員答覆稱:“現在是報8月份所得的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是按照舊的個稅法。2011年9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個稅法,9月份發的工資就是按照新的個稅法。10月份報9月份的稅的時候,就是按照新的個稅法來扣除”。就此,省地稅部門表示,經調查事實並非如此,可能是對方誤解了工作人員的意思。

  重申??

  9月到手工資均按新稅法

  實際上,由於“8月工資9月發”的現象,全國曾出現兩種徵收標準。廣東省地稅局負責人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針對近期部分媒體報道一些納稅人反映新個稅法扣除標準的執行問題,再次重申:9月實際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3500元標準扣除,8月實際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2000元標準扣除。

  該負責人表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從2011年9月1日起實施,納稅人在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是屬於9月份以前的所得還是9月份以後的所得,均適用35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和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納稅人在9月1日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則適用原來的2000元/月的減除費用標準和5%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廣東省地稅局負責人表示,全省地稅系統將繼續堅持依法治稅,不折不扣做好新個稅法的貫徹執行,確保廣大納稅人的權益依法得到保障,歡迎全國媒體監督改進新個稅法實施工作。

  報稅軟體沒更新飽受詬病

  全國多省份被曝違法徵稅

  專家

  個稅新政執行不一

  凸顯地方財政壓力

  知名稅務專家趙茂盛表示,1993年分稅制改革實施後,中央和地方實行分稅種管理,容易徵收的大稅種由中央集中來管理徵收,地方徵收管理小稅種,但近年來隨著土地資源的逐漸枯竭,地方政府可出讓的土地越來越少,土地收入已逐步減少,增加地方收入的地方稅種配套改革也遲遲不到位,目前大多數地方財政困難。

  這次個稅減收無形中切除了地方政府不小的一塊收入蛋糕。國家收入在大幅增長,地方收入是入不敷出債務纏身,急需“多多益善”,而納稅人是兩頭供給的財源,因此這次個稅減稅政策執行緩慢不一,不是偶然事件。

  提個醒

  申報個稅時

  請看準日期

  廣東省地稅局負責人表示,近期地稅部門接到很多對費用扣除標準有疑問的諮詢電話,大部分都是由於扣繳義務人在使用個人所得稅申報軟體時,對有關指標填寫不當而造成的。

  針對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廣東省地稅局已更新升級了個人所得稅申報軟體和徵收系統,該軟體的升級包、新版本和軟體升級操作指南在9月1日已挂在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和各地級市地方稅務局的門戶網站上,供廣大扣繳義務人下載使用。

  廣東省地稅局的登錄路徑為:http://www.gdltax.gov.cn/,選擇辦稅服務→資料下載→辦稅軟體,下載“個人所得稅申報軟體升級操作指南”、“個人所得稅申報軟體升級補丁”,根據操作指南進行升級。沒有上網條件的扣繳義務人,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拷貝操作指南和升級軟體。

  省地稅局提醒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如果工資薪金的實際發放時間是在9月1日(含)以後的,在申報時,軟體中“所得期間”(或“所得期”)為2011-09,系統才會按3500元的費用標準進行扣除和按照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個人所得稅。

  新華熱評

  違法徵稅是

  “懶政”表現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9月1日開始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各單位在9月發放的不管哪個月份的工資均應適用新個稅法。然而,最近多地不斷有人曝出9月份發放的工資未按新法扣稅。

  一些地方落實新法滯後,無論是所謂的“軟體更新問題”,還是其他何種原因,都是站不住腳的搪塞託詞。個別地方曝出的不按新法施行的行為,如果排除故意侵害職工利益的可能,也至少暴露出工作準備不到位、新法執行不力的問題,深層次上是不積極、不主動的“懶政”思維作祟。

  新稅舊徵損害的是百姓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權威性和政府公信力。確保稅法不折不扣地施行,是有關部門不容推脫的責任。期待相關稅務機關高度重視、引以為戒,依法徵稅,切實保障百姓合法權益;更期待有關部門以更加有力的舉措,對這種“違法徵稅”行為堅決叫停。

  專題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黃穎川 實習生 許俊峰 通訊員 趙永清 何凡 韋凡

責任編輯:郭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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