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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交警的常識問題需要斷章取義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07: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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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海建

       近日,一段成都交警吳宇同在處理一起停車違章時教育車主的錄音曝光。錄音中,吳宇同稱,“西方的警察制度與中國不同,西方警察是吃納稅人的錢。東方的警察也是納稅人。我們的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和納稅人交的錢是兩個概念,納稅人交的錢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2月23日《南方日報》)
 
       一則新聞,數萬跟帖。幾乎是一邊倒的聲音,大罵交警無知無德、無腦無畏。客觀而言,當事人的這段話確實錯漏百齣,屬於中學政治常識尚未及格的水平:不管東方西方,交警身為公職人員,都是吃的財政飯,政府不是産業部門,財政的主要來源就是稅收,那麼,納稅人交的錢跟公職人員的薪資福利顯然不是“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大有關係;至於公職人員的納稅人身份,並不成為其“不接受納稅人供養”的邏輯原因。


       在一個眾聲喧嘩、盲動輕率的年代,沒有什麼比真相更值得我們尊重,沒有什麼比理性更值得我們敬畏。於此事而言,吊詭的不是交警的常識錯誤,而是輿論曝光與民意審判的態度。交警不是財政部門官員、也非政治課教員,更不是什麼新聞發言人,在特定語境下説出一些貽笑大方的道理,又不是刀架脖子上逼著你接受——何以動輒得咎?今天他理解錯了財政與稅收的關係,明天他説地球是方的,後天他説2012末日將至……是不是一樣需要動用輿論資源澎湃“曝光”?
 
       一眾激烈反彈之聲,有幾個認真聽完整段錄音?事實是怎樣的情況呢——2012年1月15日16時10分左右,一輛閃爍應急燈、牌照號為川AXV667的銀色小客車,將車在非機動車道與公交車道交界處,壓線怠速停放,嚴重影響由利民巷向漿洗街右轉彎車輛及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經過此路段巡邏的交警發現情況後上前詢問原因,最終駕駛員李某拒絕出示駕駛證,被民警開具了違法通知書。
 
       涉嫌交通違法、拒不出示駕駛證……即便這些細節有待核實,在有案可稽的錄音中,當事交警對違法事實的認定與處罰不服的申訴提醒才是重點,所佔時長有四分之三多,而所謂“警察制度”的錯誤見解不過是情緒化的插曲罷了,既無礙違法事實的認定,也沒有侵犯相對人的權益——倒是被斷章取義地拎出來批判,不能不令人懷想背後的“醉翁之意”。
 
       關注就是力量。但關注的“邊界”在哪呢?輿論的張力與暴力有時分界模糊,常常是你以為你捍衛了正義與良知,可能恰恰誤傷了正態的規則。據説,“網傳錄音確實出自吳宇同之口,關於他的不當言論,目前仍在調查當中”。不當言論是個意蘊豐富的説法,什麼樣的言論方屬“不當”,多少在公共生活中還算有個譜。譬如在轟動全國的藥家鑫案審理過程中和藥家鑫被執行死刑之後,某教授借助微博針對藥家鑫及其家人發佈了一系列“不當言論”,但似乎正式的賠禮道歉都未曾有過;去年,貴州畢節市免去了郭少全畢節市公安局政委職務,因為其在“戴避孕套不算強姦”事件接受採訪時發表“不當言論”,引發社會不良影響……

       執法行為中職務外的常識錯誤,能不能算“不當言論”?斷章取義式吹毛求疵算不算理性監督?這些問題,最終的指向是穩固的秩序、公平的規則。道理很簡單,在一個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能是被監督的對象,只要你不是啞巴,都可能因“不當言論”而被“曝光”——當然,即便你不言不語,也有“不當行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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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宇同
  •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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