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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謙:地鐵連發故障稱係偶發實為推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13: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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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月內廣州地鐵連發八次故障,創下“新紀錄”。對此,市民提出質疑,廣州地鐵應該深刻反思,徹查原因。昨日淩晨,廣州地鐵公司專門召開分析會,並對此進行回應,解釋部分原因為地鐵設備老化,而近期發生的大部分故障還是“偶發性”(2月22日廣州日報)

  昨日淩晨結束的分析會表明,地鐵運營系統是安全的,近期發生的故障由個別部件造成的,不會影響行車安全。並聲稱廣州地鐵近期發生的故障原因有以下三類:一是檢查不到位造成的故障;二是近期偶發性故障佔多;三是設備接近使用壽命期限。分析會絲毫沒有提到責任二字。

  從詞義解釋,所謂偶發,就是不經常發生的。按廣州地鐵公司的解釋,可能就是因個別部件造成的偶發性故障。一個月內廣州地鐵連發八次故障,創下“新紀錄”,明明是事故連發,偏要説成是故障偶發:明明是地鐵設備老化問題,偏要説成是個別部件造成的偶發性故障;明明是質量監控問題,偏要説成檢查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總之,把連發説成偶發,把事故説成故障,把問題説成原因。歸根結底就是就輕避重、回避矛盾、推卸責任,説到位就是推責。

  就按廣州地鐵公司的分析解釋來看:明知地鐵設備老化而不更新改造是不是責任?檢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問題是不是責任?沒有積極運用在線監測手段,監控質量低下是不是責任?故障連發,給市民帶來不便是不是責任?其實,推責就是最大的不負責任。

  現在,能夠勇於自我擔責的企業和領導幹部已不多見。這是因為擔責就意味著自己在工作中的失職和失責,一旦被問責就會吃不了兜著走,所以,人們看得較多的卻是推責。有的企業和人明明是自己的工作失誤,卻要找出種種客觀原因,一推了之。因此,推責是對工作不負責任的表現,是不能吸取教訓的表現,長期下去只能誤國害民。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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