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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收後發現問題,快遞不管了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0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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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2月22日訊(記者 牟張濤 通訊員 李吉華) 快遞行業的發展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時,其“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也讓不少消費者對此心存顧忌。近日,家住禹城市高新區的韓女士接收快遞送來的電腦後,發現電腦外殼有裂紋,要求索賠時就遭到了快遞公司的拒絕。
 近日,韓女士在濟南科技市場買了一台戴爾臺式電腦,由於不方便攜帶,她將電腦送到一家快遞公司托運。韓女士回到禹城後收到了快遞員送來的貨物,並匆匆簽收了。韓女士回家後打開包裹發現,裏面的電腦包裝盒已經損害,電腦外殼上也有一條很明顯的裂痕。
 隨後,李女士向快遞公司提出索賠,對方答覆是電腦既然已經簽收,公司就對出現損害的産品不負任何責任。無奈之下,韓女士將快遞公司投訴到了禹城市工商局。
 工作人員查看了物品、外包裝和快遞收貨單後,立即與快遞公司禹城辦事處取得了聯絡。快遞公司表示,接收者簽完字也就證明驗過貨了,這也是派送物品完好無損的證明,簽收後發現東西損害不負責賠償。出現這種情況,最多返還韓女士3倍的運費即45元。
 “消費者在簽字前應該先驗貨,確認貨物是否損毀。快遞人員也應提醒消費者驗貨後再簽字,這樣可以避免出現問題。”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説。最後,經調解,快遞公司賠償給了韓女士經濟損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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