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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嚴禁餐飲業經營河豚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4: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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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石家莊2月20日電(記者 李俊義)為保證市民和遊客食品安全健康,河北省秦皇島市下發通知,嚴禁餐飲服務單位加工經營河豚。

  據秦皇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介紹,在近期的監督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單位經營銷售河豚魚。為了進一步規範全市餐飲服務市場秩序,確保全市人民飲食安全,食品藥品監管局下通知,嚴禁餐飲服務單位經營河豚魚,告誡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食用河豚魚的危險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違者將依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罰。同時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對有河豚魚消費需求的消費者,可採取友情提示等方式,向其講解有關河豚魚的食品安全知識,增強其自我防護的能力,嚴防因食用河豚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據了解,河豚魚含有河豚毒素,經炒煮、鹽腌和日曬等均不能被破壞,一旦食用含河豚毒素的河豚魚造成中毒,輕者呼吸困難、昏迷,重則全身癱瘓甚至死亡,目前沒有特效治療方法。秦皇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説,他們將於近期將開展餐飲服務單位經營銷售河豚魚重點檢查,對於違法餐飲單位將依法嚴懲。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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