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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高回報”下有陷阱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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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潘高峰)上海警方近日舉辦的“整治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活動”提醒市民:“高回報”往往是陷阱,近年來多起鉅額非法集資案,都是以所謂的投資推介“引人入甕”,騙取了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的資金。

  日前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的黃某就是其中一例。他和同夥先後註冊成立了9家公司、企業,召開了很多講座、推介會,發放宣傳單,並承諾支付8%~10%的回報收益、許諾分紅、超額回購,最終誘使數百名投資人出資發起成立所謂“創投企業”,非法集資1.3億余元人民幣,並將大量資金直接存入黃某等人的個人賬戶。

  類似的案例還有不少。200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以制發宣傳資料、組織講座、提供免費旅遊考察、以林權證作抵押等方式吸引投資人參與其設立公司的合作營林、森林經營等項目投資,承諾到期給予投資者10%~15%不等的高額回報,變相吸收數百名公眾存款9000余萬元。近日,張某已被上海市長寧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警方為此提醒市民,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個人發行“基金”應經我國相關主管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募集基金。切勿輕信網上宣傳所謂的“基金”“股票”理財産品,對於投資“高回報”的“基金”“股票”等理財産品一定要謹慎。通過公司正常進行投資,資金均應存入公司銀行賬戶,而從事非法集資的不法分子往往以資金存入銀行賬戶不利於使用等為由,誘使投資人將錢款匯入其控制的個人賬戶內。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投資人應警惕,切勿輕信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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