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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垃圾短信須追究運營商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1日 12: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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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魁興

  360安全中心發佈數據稱,今年春節期間,360手機衛士為7000萬用戶攔截的垃圾短信超過1.4億條,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是垃圾短信重災區。在所有類別的垃圾短信中,欺詐類短信佔比最高,超過40%。不少網友調侃:“即使有一天,全世界都遺忘了你,至少還有垃圾短信。”調查顯示,對於垃圾短信的責任主體,68.3%的用戶認為是運營商的不作為。(2月16日《中國青年報》)

  這又應驗了那句老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表面看,管理部門早就開始治理垃圾短信了,不僅設立了舉報電話,而且有消息稱,2011年處理短信群發端口5195個、號碼2120萬個。然而,垃圾短信氾濫問題不僅未能徹底解決,且大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為什麼垃圾短信“屢禁不止”呢?有專家認為是因為垃圾短信的製作過程簡單。這是扯淡的理由。垃圾短信製作過程簡單,就可導致垃圾短信滿天飛嗎?其實,誰都知道垃圾短信滿天飛的根源在哪。

  去年,北京市西城區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非法經營短信群發業務的向長全、周彥峰、邵浩然、徐旭四人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這是北京市首例非法經營短信群發業務者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垃圾短信的罪人,絕不只是短信群發業務經營者一家。實際上,非法群發短信背後隱藏著一個巨大的利益鏈條,垃圾短信是短信群發業務經營者、電信運營商、短信內容提供者三方盈利,只有用戶一家受損,只判短信群發業務經營者有罪,是不可能真正遏制垃圾短信的。

  在筆者看來,在垃圾短信這一利益鏈條中,電信運營商脫不開干系。理由有三:一是有消息稱,目前短信收入高達200多億元,其中垃圾短信收益為幾十億元;二是個人用戶的短信費為每條0.1元,而垃圾短信享受的卻是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短信資費優惠套餐,每條垃圾短信只有幾分錢;三是電信運營商屏蔽垃圾短信根本沒有技術障礙,只是因為可以實現業務增值而讓運營商拋棄了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與隱私的責任。換言之,所謂禁止垃圾短信,有關方面是“能作為”而“故意不作為”。

  在某種程度上,電信運營商可能是垃圾短信的最大受益者。所以,遏制垃圾短信必須拿電信運營商開刀。而遏制垃圾短信,其實也並不難,只要電信運營商履行責任,放棄一部分非法所得就可做到。當前,有效監管缺失是垃圾短信滿天飛的原因,所以,要根治垃圾短信,必須加大監管,實行嚴格的“問責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追究電信運營商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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