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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途純無罪獲釋,吳英的命運如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11: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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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建邦

  中國新聞網2月13日報道:原太子奶總裁李途純在被拘15個月後無罪獲釋。

  太子奶原總裁李途純無罪獲釋,當初拘押李途純的三項罪名無一成立。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檢方認定:“李途純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借款行為,屬於單位籌集資金和民間借貸性質,不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然而,涉嫌非法集資罪的吳英,已被浙江高院二審判處死刑,正在等待最高法的審核,可謂已是命懸一線。看到李純途無罪獲釋的消息,我們有理由追問:吳英的命運將會如何?

  吳英涉嫌非法集資二審被浙江高院判處死刑,消息一齣,可謂舉國譁然。從法學界的精英人士到普通草根階層,高呼“刀下留人”的聲音,在網絡輿論上此起彼伏。公眾對吳英案的強烈關注,表達了對法治正義的熱切願景。

  退一步説,即使吳英非法集資“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受到嚴懲于法有據,可是,在全國特別是在浙江,可以戴得上非法集資這頂大帽子的民間借貸,可謂是成行成市盡人皆知,況且還有眾多的公務員參與其中,監管部門何以對此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司法部門又為何不嚴厲打擊?如果説吳英非法集資“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監管、司法部門對浙江民間借貸氾濫是否有失職瀆職之嫌?為何又不見相關責任人受到追究和處罰?現在,“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的責任,完全由吳英一人來扛,法理正義幾何?

  當下,民間借貸暗潮涌動,對國家現有的金融管理秩序自然造成嚴重衝擊。對吳英作出死刑判決,恐怕有“殺雞儆猴”的意味。在吳英犯案之前,已經有人因為非法集資東窗事發而人頭落地,抓捕吳英已經五年,所謂的“非法集資”,不但未見減少,反而呈現愈演愈烈之勢。既然非法集資被判死刑,並非“前無古人”,殺了吳英也未必就能讓非法集資“後無來者”。“殺雞儆猴”是否真正能夠發揮作用,實在是值得懷疑。鼓吹死刑者,除了看重其中最為嚴厲的懲罰功能外,恐怕更看重其中的“震懾”作用。“殺雞儆猴”,不但“儆猴”的作用讓人生疑,更重要的是,對“雞”也顯然有失公正。“殺雞儆猴”式的死刑判決,雖然將“震懾”作用發揮到了極致,但對於法律正義,則無疑是一劑毒藥。

  在諸子百家中,法家雖然也鼓吹“以法治國”,但在法家思想中,“以法治國”僅僅是人治的一種工具性選擇,嚴刑峻法只是用來打壓民眾的狼牙棒。正是因為法家思想中的法律,並沒有閃現正義的光輝,法家思想與現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有道是法不容情,法律似乎給人的感覺是冰冷嚴酷,但在現代法治精神中,我們應該看到,法律並不總是冰冷的,而是必須具有正義的溫度。吳英案二審判決之後,網絡輿論群情洶湧,反映了公眾對法律正義的強烈追求。在共和國法治的天空中,我們不能讓法家之法的陰雲掩蓋現代法治精神的正義光芒,更不能看到法家之法的狼牙棒在共和國法治的天空中揮舞。

  如果吳英能夠絕處逢生,則會讓公眾看到現代法治精神可貴的正義之光。李途純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借款行為屬於“單位籌集資金和民間借貸性質”,可以無罪獲釋,吳英怎麼就要讓她“人頭落地”?吳英的命運如何,值得大家關注。(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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