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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小販打不還手會否“被新聞”?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2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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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重慶日報》報道:在商圈地上擺象棋殘局攤斂財遭城管阻撓,攤主竟提凳追打城管,城管被打得滿口鮮血,但一直沒還手。11日,這一幕發生在觀音橋步行街,眼見城管隊員受傷吐血,5位市民趕到交巡警平臺為其作證。據悉,打人者將被治安拘留。

  該男子所言:“我不是做生意,是在發揚國粹!”這當然是一種強詞奪理。如果是在設象棋殘局騙錢,則還涉嫌詐騙,不僅城管要管,公安也應當管一管。正是這些害群之馬將社會治安攪到一團糟,如今卻説什麼發揚“國粹”,象棋是“國粹”不假,但象棋殘局卻是“老掉牙”的騙局。與“白鬍子神醫”之騙局有得一比,如此國粹,不如説是“國糟”。

  先是罵罵咧咧,後是發揚國粹,再後是拳腳相加,甚至動用了折疊凳,連“器械”都用上了,可見此人本不是善良百姓。通常謂之“茬子”,有人謂之“混混”,而事實上此君兼擁二頭銜,“混混”“茬子”兼而有之,會武功的混混,流氓習氣的“茬子”,當然不能歸於普通商販之列,更不能與那些起早貪黑的菜商魚貨商同列。那麼,這樣的人士動不動動手打人也就絲毫不令人覺得奇怪了,城管被這樣的都市“混混”打,也就絲毫不令人感覺奇怪了。

  解讀此新聞,應當至少分清楚這樣一個問題,普通擺攤者打城管與城市“混混”打城管的分別。混混流氓惡徒,連公安都敢於對抗,砸銀行搞搶劫的大盜,連武警也不放在眼裏,因此説,“混混”打城管,遠遠不是普通商販打城管。對於那些從來不敢與“官方”城管説半個不字的善良百姓擺攤者打城管與象棋殘局“混混”打城管,絕不可同日而語。也就是説,“混混”打城管,不能與小商小販打城管混為一談。

  歸根到底,“混混”惡棍打城管而城管打不還手即便成了新聞,其新聞價值也要大打折扣,只有普通小商小販毆打城管而城管打不還手,那才叫“新聞”──可惜,這樣的新聞並不多見,多見的往往是小商小販被城管毆打而永遠選擇“打不還手”。

  那些被折斷的秤桿,被掀翻的攤子,頭破血流而坐在城管的車輛前阻止城管打人後溜號的小商小販們,那些眼睜睜看著城管將自己的貨物三輪車搬上城管“收貨車”而無可奈何的老者,何曾對城管的暴力執法動過手了?即便擋一擋城管的暴力執法行為也被反誣為“暴力抗法”,假如真的一拳打在城管的臉上,那還不得同時招來更強烈的“暴力執法”及“人身暴力執法”?

  對於城管執法行為,任何人沒有必要戴著有色眼鏡看城管,但任何人也沒有任何法理依據用有色眼鏡看小商小販。城管打不還手的新聞,應在一個“混混”身上不足為奇,假如是一個小商小販動手打城管而打不還手,則才有其普遍的新聞意義。而假如小商小販哪一天被城管暴力執法甚至遭受城管群毆而打不還手“被新聞”,那才具有了真正的法律進步意義。新聞媒體站在公平公正正義的立場上將城管與小商小販放在同一個法制天平上稱量,小商小販大義凜然維護合法經營權面對城管暴力執法暴力群毆打不還手也被當成新聞了,那才説明法制公平建設的進步。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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