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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挖墻腳後又毀約 法院判原告勝訴並獲賠3.5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0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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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2月8日消息:據《勞動報》報道,辭了舊工作一心準備跳槽的熊先生,不料短短幾天內卻遭遇新東家的極速“變臉”。面臨失業困境,熊先生一怒之下將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簡稱蘋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記者昨天從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獲悉,蘋果公司被判賠償原告熊先生損失35000元。

  熊先生原本在一家大型超市門店擔任店長一職,月薪過萬。2011年6月的一天,一家獵頭公司的電話打破了熊先生平靜的生活,“我們想推薦您到蘋果公司擔任零售店的經理,請問您有興趣嗎?”

  經過認真比較和考慮,熊先生欣然接受了獵頭公司的推薦。經過初試、復試和三試之後,蘋果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向熊先生發出電子聘書,提供熊先生一年近20萬元的酬勞,並告知其已啟動“中智安全檢查”,即蘋果公司對即將入職的員工進行背景調查,如果不符合要求,蘋果公司將取消該工作聘書。兩天后,熊先生在打印聘書上簽字並回傳至蘋果公司。翌日,蘋果公司向熊先生發出了入職通知書,要求熊先生填寫中英文員工信息表格,並需于報到前提前準備好原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函”或“退工單”。

  熊先生立即按照蘋果公司的要求,向超市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幾天后,熊先生再次收到蘋果公司的電子郵件,通知其參加7月17日的新店培訓,並於報到的當天帶好入職的相關材料。然而,將所有材料都準備齊全了的熊先生未能如願,蘋果公司既沒有按照當初約定的時間安排熊先生參加培訓,也沒有為其辦理入職手續。

  “sorry,您未通過我方的‘中智安全檢查’,我們公司決定撤銷對您的聘書,”2011年7月19日,蘋果公司人力主管的一通電話,猶如晴天霹靂一般,讓熊先生喘不過氣來。當熊先生找到蘋果公司理論時,卻被告知,蘋果公司非常不滿意熊先生的背景調查報告。

  丟了工作又被新東家“甩”,熊先生將“始作俑者”蘋果公司訴至浦東新區法院,要求追究蘋果公司的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經濟損失65000多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被告發出的聘書中約定將對原告進行須令被告滿意的背景調查,但被告事後發出的電子郵件,明確要求原告必須提前準備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函”或“退工單”,原告基於對被告的合理信賴,根據被告的要求與原單位辦理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後,被告卻僅憑一份報告通知原告撤銷聘書,明顯有違誠實信用的原則,使原告的利益受損,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具體的損失賠償數額按本案的實際情況,酌情予以確定。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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