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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機上網當心流量“超標”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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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2月4日訊 瀏覽網頁,看視頻,發微博……目前,使用智慧手機上網,已經成為很多市民習以為常的一件事,但問題也隨之而來。春節長假期間,在我市某事業單位工作的于先生就遭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兒,由於孩子玩他的手機忘記關閉手機的上網功能,結果一個晚上,竟然耗費了140MB的上網流量,大大超出了套餐內的流量,按照普通上網資費標準,他還要繳納124元的上網費。

  事實上,像于先生這樣使用手機上網流量“超標”的情況還真不少。市民稍沒注意,話費就悄悄溜走了。去年12月,在我市某銀行工作的費女士買了一部智慧手機。由於對手機的功能還不太了解,她平時不經常使用上網功能,可是沒想到,一個月後,她竟收到了一張500多元的手機賬單。

  “平時我只是用手機上網聊QQ ,或者瀏覽網頁,偶爾打打遊戲看看視頻。收到手機話費賬單後,我傻眼了,包月的上網流量超出很多。”費女士説。

  相關運營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智慧手機的終端不同,有時即使用戶沒有使用軟體,也可能産生流量。

  “有些智慧手機內設了一些程序,這些程序屬於自動刷新程序,能自動聯網。還有一些用戶自己在手機上安裝了一些程序。當手機聯網的時候,這些程序也可能自動聯網,進行定期升級或更新,因此産生流量費用。”工作人員對此解釋。

  市民如何隨時掌握手機的消費情況呢?針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已有了明確反饋,日前,工信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對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據悉,《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中包括12項消費提醒,其中涉及流量包月等套餐類消費的有4項,最為關鍵的一條是“用戶套餐內所含各項業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週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除此之外,《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還規定,“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並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

  工信部對外表示,該規定於今年1月21日起執行,因網絡或技術原因,暫時無法實現部分業務用戶消費提醒的,手機運營商應做好用戶解釋説明,並加快系統改造。“消費提醒”要在今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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