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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2年春季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出臺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3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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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株洲2月1日訊(通訊員 徐孜)2月5日開始,株洲市中小學陸續開學,7日正式上課。1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2012年春季中小學收費出臺,強調高中基礎訓練等教輔資料由學生自主選擇購買;校服、住宿和伙食要堅持自願的原則,嚴禁強制學生訂購校服、在校住宿和就餐,嚴禁學校按學期向學生預收伙食費。

  課本、作業本費應繳,校服、餐宿自願

  2011年春季株洲市中小學收費事項的通知由株洲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聯合製定,其中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項目為應繳項目(只限株洲城區學校收取)和自願項目,城區學校應繳項目為課本費和作業本費,一年級為55.80/56.82元,二年級為56.55/57.78元,三年級為91.37元,四年級為90.12元,五年級為110.58元,六年級為107.91元,七年級為181.38元,八年級為205.05元,九年級為143.33元。

  自願項目包括校服費、住宿費和伙食費。校服費只限城區學校收取,並有相關標準,超過標準的須報市物價局、教育局核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校不得收取住宿費。非財政投資建設的宿舍,住宿費標準由同級物價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按照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收費標準核定。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高於規定標準的,必須報市級以上物價、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伙食費實行“保本不盈利”。

  普通高中教育收費項目包括學費、擇校費、代收費以及服務性收費等自願部分,學費部分省級示範性高中一至三年級均為1000元,城區普高及市級示範性一至三年級均為800元,其它高中一至三年級均為500元。向擇校生收取的擇校費省級示範性高中為2300元,市級示範性高中為1800元。請家長留意,按規定向擇校生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

  家長有權拒繳規定以外的費用

  開學時,為讓每位家長明明白白為孩子繳費,四部門聯合製作的“2011年春季株洲市普通高中學生繳費明白卡”將發到每位家長手中,各學校也會在收費公示欄公示相關收費內容。家長有權拒絕繳納規定以外的費用。若發現亂收費現象,請撥打舉報電話:株洲市物價局:12358;市教育局:0731-2266374822827710

  作者:徐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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