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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控煙條例或將直接開罰 人大擬建專門的執法隊伍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2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網絡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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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在2010年9月先於國內其他城市發佈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一年多時間,遭遇了“先行先試”的陣痛。記者9日了解到,今年該條例面臨修改,使之更具操作性。

  困惑:暗中都在“違法”

  “立法工作必須更加考慮細節,考慮可行性。”9日在荔灣組分組討論中,市人大代表、荔灣區區委書記周亞偉表示,已經實施的控煙條例初衷是好的,但條例中規定,所有的辦公室都不許吸煙。他坦承,有多年煙齡的他遭遇了極其困惑的一年:“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人,還得走出老遠去抽煙。”

  他説,自己了解過,很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都還保持著辦公室抽煙的習慣,“這就等於法擺在那兒,大家暗中都在‘違法’。執行難,立法機構的權威會受影響。”

  這番話引起在座代表極大共鳴。有代表説,有朋友從國外送給他一個精美果盤,可以做煙灰缸,兩用的。他表示,“法立了,人們都在弄虛作假,就沒有意思了。”

  建議:設專門執法隊伍

  “我聽到不少代表在這方面有類似的意見。”市人大代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樹堅接受採訪時提到,今後人大立法要更多考慮可操作性,尤其是落實好執法主體。她表示,以控煙條例為例,有十多個執法主體,很容易造成互相推諉的情況。她建議,今後立法的執法主體要少而精,責任到人,“讓你推也推不掉”。

  對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慶強表示,接下來會建議控煙管理部門專門從市愛衛辦獨立出來,並成立專門的執法隊伍,改變現在執法主體過多的情況。

  他還透露,今年市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7件法規案,其中就包括繼續修正控煙條例,將在操作性和執行效果等方面進行調整,預計春節後就會開討論會。目前比較認可的意見是不再設立“倡導期”,直接對違規者和執法不力的企業進行罰款。

  (實習編輯: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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