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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人出逃七年投案自首 嫌犯終落法網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8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平安龍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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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龍江網訊 近日,伊春市上甘嶺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蔣某七年前夥同他人將被害人戴某打成重傷後出逃,七年後在法律的威懾下投案自首,受到了應有的處罰。

  2004年6月29日13時許,左某等4人(均已判刑)和被告人蔣某,在上甘嶺木材小區給一個貨主裝車時,因要拆卸車上的護欄與該車司機被害人戴某發生爭吵並撕打在一起,蔣某聽見爭吵,隨手撿起一塊木板跑上前夥同一起裝車的王某、朱某、李某對戴某實施毆打,蔣某手拿木板向戴的身上各處抽打時將木板打斷。這時在車上看車的左某手拿看車用的鐵撬棍從車上跳下來,用撬棍打在戴某的頭部,將戴某打倒在地。戴某起身後逃跑時,蔣某發現自己的頭部出血,就在旁邊的板垛上又拿了一塊木板追上戴某繼續毆打,將戴某再次打倒在地,後被人拉開。經伊春市司法醫學鑒定所鑒定,被害人戴某硬膜外血腫屬重傷,顱骨骨折屬輕傷,左外踝骨折屬輕傷。

  案發後,被告人蔣某出逃七年,于2011年10月11日到上甘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在審判過程中,法院考慮被告人有自首情節,並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2萬元人民幣,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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